近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发布《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2024年2024澳门原料网站(以下简称:武汉智装院)名列本次公布名单。
01 建设目标
围绕“智能制造”、 “工业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车联网”等热点技术领域,面向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等专业方向,探索“交叉融合互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科学研究新模式,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推动高校进行传统专业改造与新工科专业建设。
02 项目内容
1. 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
拟设立3个新工科建设项目。新工科建设项目面向全国高等学校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产品设计等相关专业,及部分具备新工科实践基础条件的传统工科专业,构建新型工科和传统工科相结合的学科专业“新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新专业建设、传统专业升级改造、共建数字孪生综合实践平台、教学资源开发、师资培训、技术能力认证服务等。
2.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拟设立5个项目。两个方向予以支持:
方向一:拟设立3个项目。与普通本科院校合作,围绕传统产业需求的专业课程升级改造。针对传统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等专业向智能制造、工业数字孪生、数字化智能工厂、车联网等方向升级改造,深化专业群建设,开展专业课程体系升级改革,服务传统产业面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
方向二:拟设立2个项目。与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开展合作,围绕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等专业大类,重点关注工业设计、工业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等专业建设,开展工业数字化人才培养、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支持工业数字化技术融合专业建设,共同开发专项教材等,形成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需求的课程资源及人才培养方案,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积极探索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形成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人才供需对接平台等一系列建设成果。
3. 师资培训项目
拟设立5个项目。推动教师主动适应工业数字化、智能化、工业互联网、工业物联网等工业数字化技术变革,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机电一体化综合能力认证”、“产线规划与仿真能力认证”、“闭环制造综合能力认证”等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4.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拟设立10个项目。面向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等专业方向,通过了解产业和技术发展和企业真实项目(或技术岗位)开发实习实训,提升院校师生实习实训体系建设水平。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体系的建设,开展包括不限于设计与仿真、数字化产线、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仿真实验室建设、数字化工厂、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项目建设。
03 申报条件
1、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建设
项目申报人应当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等;
申报专业: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等相关专业,在学校已有一定的学科交叉实践基础;
申报专业原则上应使用武汉智能装备院提供的工业数字化虚拟教学系统及配套组件,开展工业数字化人才培养教学模式改革;
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单位的院校申报,能够基于虚拟教研室建设制定工业数字化人才培养教改方案,助力新工科建设;
申报院校校级领导包括书记、校长等学校领导层签字同意并支持申报并实施此项目。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项目申报人应当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等;
申报专业原则上应使用武汉智能装备院提供的工业数字化虚拟教学系统及配套组件,开展工业数字化人才培养教学模式改革;
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的牵头单位院校申报,能够基于虚拟教研室建设制定工业数字化人才培养教改方案;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受益面大,示范效应广的项目(项目建设参与学生数量多、专业群覆盖专业广、校际教研共同体的项目)的申报。
优先支持职教本科院校申报,支撑职业教育本科层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提质增效。
3、师资培训项目
项目申报人应当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全职中青年骨干教师;
申请立项院校应组织不少于10名教师参加培训;
优先考虑中西部偏远地区院校年轻教师;
优先支持职教本科院校教师申报;
优先考虑与武汉智能装备院已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
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须为学院(系部、中心)负责人。
申报专业:包括并不限于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等专业;
对“智能制造”、 “工业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车联网”等方向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为教师和学生在科研及热点技术学习上创造条件,实践基地与产业深度对接感兴趣的学校。
(注:每个院校同期只能申报1-2项,不鼓励多项申报;如同时申请多个项目,请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内部协调,由学校项目管理员负责与企业沟通协调结果。)
04 建设要求
1、立项新工科建设项目
课程体系建设,针对专业调整、新专业建设,更新课程体系,制订实践教学计划,把改造升级后得相关课程落实到日常教学工作中。
教材资源开发,编写或出版本专业领域的相关课程的教材、教学资源。
实践条件建设,通过在高校建设设计与仿真、数字化产线、工业机器人仿真实验室建设、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开发实验教学资源;
师资联合培养,选定2-3名骨干教师与企业工程师共同制定相关技术及课程师资培养计划。
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牵头单位申报院校,需以虚拟教研室建设为依托,设立“工业数字化人才培养”教研共同体,并在虚拟教研室内部定期举办线上、线下教研活动,产出一批课程资源、教学案例、实验项目等成果;
2、立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课程体系联合开发,选择一门专业课(不少于32课时),在至少一个小班完成试点实施;
至少安排1门与本课程关联的、等学时的在线课程作为学生课外自学,且列入作业、实验、考试内容;
完整教学资源包括且不限于:课程教学大纲、课件讲义(教师用)、课件PPT、课堂演示案例、课程实验、作业、考试题库等;
课程大纲:包括具体的课程时间分配、章节、实验、习题描述。
实验教程:不少于32学时的课程实验教程,围绕课程教学内容,开发2个以上典型教学案例。
习题:按照教学内容和进度情况,每章节设计与该章节匹配的习题,并给出参考答案。
3、立项师资培训
围绕“智能制造”、 “工业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等新兴技术方向与企业合作开展培训。
安排指定人员与企业共同制定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合作高校选送不少于10名的专职教师参加企业组织的专项技术提升培训班,进行为期3-5天学习;
项目合作高校指派不少于5名教师,由武汉智能装备院集中组织到企业进行为期2-3天的参观考察,访学交流。
4、立项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学校自身需求设计实验场地,并搭建符合教学要求、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及实训环境。
校企共建设计与仿真、数字化产线、工业机器人仿真实验室建设、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开发实验教学资源;
对企业支持的实验平台合理规划,安排相应实验课时。
安排专人负责中心的日常运维与管理。
05 支持办法
新工科建设项目周期从立项日期起为2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从立项日期起为2年;师资培训项目建设周期从立项日期起为1年;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从立项日期起为期1年。
1、经费支持
资助入选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每项5万元人民币经费支持,拟资助入选的师资培训项目每项2万元人民币经费支持。
2、资源支持
武汉智能装备院为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每个立项的合作项目提供价值20万的平台系统及相关资源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武汉智能装备院提供为院校提供工业数字化虚拟教学系统及配套组件,支撑院校高质量人才培养;
(2)武汉智能装备院自主研发具知识产权的教学课件、微视频、教材、项目案例、实训指导书及知识文档,提供教学资源可选包;
(3)武汉智能装备院为合作项目所在专业提供专业建设技术指导及课程改进方案,提供行业认知、专业认知等服务;提供技术体系支持、专业课授课、课堂翻转支持、实训项目支持、平台后台运维服务支持。
06 申请办法
步骤一
申报者应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教师用户,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下载《2023年2024年2024澳门原料网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进行填写。
步骤二
项目申报人须在平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高校校级主管部门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档)上传至平台。若有任何疑问,请与企业项目负责人联系。
企业项目负责人:
李修霖,电话:18810881430,邮箱:[email protected]。
步骤三
2024年2024澳门原料网站将于项目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及时公示入选项目名单。
步骤四
2024年2024澳门原料网站将与项目申报负责人所在高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立项项目周期根据项目建设类型为1-2年不等,所有工作应在立项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到期后,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平台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2024年2024澳门原料网站将对项目进行验收。
07 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1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来源 | 工学智联DIT
编撰 | 邹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