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历程
本文节选自:周烁 李涛 欧阳日辉《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经验与展望》
1994年4月20日,中国实现了与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5月15日推出中国第一套网页,开始融入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浪潮。2000—2002年,互联网泡沫在美国破灭,给美欧互联网行业造成严重打击。与此同时,中国互联网企业兴起,经过不到二十年的努力,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成功赶超部分先发国家,成为规模位居全球第二的数字经济领先国家。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技术孕育阶段、爆发增长阶段,当前正处于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融合协同阶段。这三个阶段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逻辑大致相似,但由于自身技术储备、商业模式、具体国情等一系列原因,与数字技术发达国家在时序上存在一定滞后。在技术孕育和爆发增长阶段,时间上的滞后影响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到了融合协同阶段,中国真正进入全球数字经济前沿领域。第一阶段即技术孕育阶段(1994-2004年)。这一时期,中国诞生了一系列互联网企业,如信息门户领域的搜狐、网易,电子商务领域的阿里巴巴,即时通信领域的腾讯,搜索引擎领域的百度。这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中国数字经济的基本格局:“门户+社区+电商+社交+游戏+文娱+搜索”。这一时期我国数字经济有两个显著进展:一是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二是互联网企业在模仿国外商业模式的同时,结合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流通体制不发达、人力资本充裕等国情,创新形成了2C(B2C和C2C)发展模式。第二阶段即爆发增长阶段(2005-2015年)。2005年12月我国上网用户总数突破1亿,2008年6月底网民数量达到2.53亿,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数字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推动互联网应用向深度和广度迈进,网民的多元化应用又引发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大需求,二者相辅相成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全面发展。以网络零售为代表的电子商务、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络游戏等业态加速发力,带动数字经济进入爆发增长阶段。这个阶段我国数字经济出现三大变化:一是移动互联网兴起和智能手机普及,促使数字经济的商业主战场向移动端转移。二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互联网平台撮合机制的实施提供了支撑,同时受益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庞大人口红利,平台经济出现爆发式增长,实现了从追赶到创新的跨越式发展。三是平台企业加大商业模式创新,产生了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网络游戏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模式或营利模式,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开始显现,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开辟出新的经营领域,产生了微信、团购、短视频、直播等创新应用,在商业模式创新上从模仿式创新走向了自发式创新。图 2016-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发展情况(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第三阶段即融合协同阶段(2016年至今)。表现为对内融合发展,对外积极引领和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首先,深化数字经济的理论认识。2016年,在中国主导下,二十国集团首次通过《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明确了数字经济的内涵,提出合作中的一些共识、原则和关键领域,指明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中国提出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强调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以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其次,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出现了产业融合、两化融合、两业融合、线上线下融合、农文旅融合、城乡融合等多种多样的融合发展模式。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各产业加速渗透,出现了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智能工厂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最后,对数字经济的重视程度和要求逐步提高,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党的十九大报告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积极意义,要求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政府积极探索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密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专项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下一阶段,中国数字经济将进入创新发展阶段。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二是推进数据要素流通和利用的制度创新,鼓励和促进数据要素的供给、流通和开发利用;三是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商业模式创新。